上海市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上海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为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面试成绩是百分制,笔试成绩也需要换算百分制。笔试两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x40%+面试成绩x60%。笔试三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x40%+面试成绩x60%。
笔试结束后,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市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优秀村居干部、“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的,将调整招录计划,并按照实际招录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
上海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的,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需达到专业能力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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