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知识:物理学之父——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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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知识:物理学之父——牛顿

  牛顿是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最伟大、最有影响的科学家,被誉为“物理学之父”,他在1688年发表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用数学方法阐明了宇宙中最基本的法则——万有引力定律和三大运动定律,在人类探索世界的道路上留下了浓彩重抹的一笔。

  一、牛顿第一定律(惯性定律)

  1.内容

  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物体所显示出的维持运动状态不变的这性质称为惯性。所以,这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

  

  2.相关因素

  质量是惯性大小的量度。

  惯性大小只与质量有关,与速度和接触面的粗糙程度无关。质量越大,克服惯性做功越大;质量越小,克服惯性做功越小。

  3.注意

  力不是保持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

  二、牛顿第二定律(加速度定律)

  1.内容

  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2.公式

  F合=ma。(F是合外力,m是质量,a是加速度)

  

  3.注意

  (1)牛顿第二定律是力的瞬时作用规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失。

  (2)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物体加速度方向由物体所受合外力的方向决定。

  (3)F合、m、a对应于同一物体。

  (4)牛顿第二定律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较低)和宏观物体,不适用于微观原子。

  三、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

  1.内容

  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2.公式:

  F=-F(F表示作用力,F表示反作用力,负号表示反作用力F与作用力F的方向相反)

  3.注意

  (1)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2)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3)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

  (4)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因为作用点不在同一个物体上,所以不能求合力。

  四、万有引力定律

  1.内容

  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跟这两个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跟它们的距离的二次方成反比。

  2.公式

  (F为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G为万有引力常量;m1、m2表示两个物体的质量;r表示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

  3.意义

  (1)牛顿利用万有引力定律说明了天体运动规律,解释了月球运动中早已发现的二均差,出差等;另外,他还解释了彗星的运动轨道和地球上的潮汐现象。

  (2)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成功地预言并发现了海王星。

  (3)它第一次揭示了自然界中一种基本相互作用的规律,在人类认识自然的历史上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牛顿的四条定律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体系,被认为是人类智慧史上最伟大的一个成就,由此奠定了之后三个世纪中物理界的科学观点,并成为现代工程学的基础。

  【例题】

  1. (单选题)下列关于力和运动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没有外力作用时,物体不会运动,这是牛顿第一定律的体现

  B. 物体受力越大,运动得越快,这是符合牛顿第二定律的

  C. 物体所受合外力为0,其速度一定为0;物体所受合外力不为0,则其速度也一定不为0

  D. 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最大时,速度却可以为0;物体所受的合外力为0时,速度却可以很大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知识:物理学之父——牛顿

  【答案】D【解析】根据牛顿第一定律知,物体的运动不需要力来维持,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根据牛顿第二定律a=F合/m,合力越大,加速度越大,但速度不一定大。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关于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个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合力为零

  B. 地球对重物的作用力比重物对地球的作用力大

  C. 两个物体处于平衡状态时,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大小才相等

  D.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答案】D【解析】作用力与它的反作用力总是作用在两个物体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但是不能相互平衡,也不能相互抵消。二者是同种性质的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小编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相关知识。

  一、国体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对于国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体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对于政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则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三、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政党制度的内容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2)政党制度的专门机构

  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例题】

  1. (单选题)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 )

  A.工人阶级的领导

  B.公有制为主体

  C.工农联盟为基础

  D.人民当家作主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判断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B【解析】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故本题判断错误。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道三九严寒何所惧

  一、什么是“三九”

  冬至后即开始“数九”,俗称“交九”,意味进入到一年中最寒冷的时节。所谓“数九”,是指从“冬至”当天算起,九天为一个单位,谓之“九”,过了九个“九”,刚好八十一天,即为“出九”。从“一九”数到“九九”,冬寒就变成春暖了。其中“三九”时最为寒冷。

  九九节气歌: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和六九,河边看杨柳,七九冻河开,八九燕归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二、“三九”相关地理常识

  冬至节气时,白昼短,太阳直射角度与地面夹角最小,日照强度小,地面得到的太阳热量减少,冬至以后,白天增长速度缓慢,冬至到“三九”这一时期,平均每天只增长了一分钟,同时,太阳直射角度与地面夹角增加也很缓慢、地面日热量收支仍处在逆差状况,所以继续失去热量,地温继续下降,此段时期温度就会十分寒冷。

  三、“三九”相关生活常识

  1.冬季戴顶帽,如同穿棉袄

  寒冷的冬天,人们一般都会穿上暖和的衣服御寒,但是却很少有人重视头部的保暖。人的头部是大脑神经中枢的所在地,因为头部的皮肤很薄,但血管粗,汗毛多,所以体内热能的散发量也很大。俗话说:“冬季戴顶帽,如同穿棉袄。”在寒冷的冬季,戴一顶保暖性能良好的帽子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体弱多病的人和老人,更要采取必要的头部防寒保暖措施,以预防严寒侵袭头部。

  2.夏养三伏、冬补三九

  长久以来都有“夏养三伏、冬补三九”的说法。根据中医“虚则补之,寒则温之”的原则,在膳食中应多吃温性、热性、特别是温补肾阳的食物进行调理,以提高机体的耐寒能力。冬季“食补”,应供给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易于消化的食物。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道三九严寒何所惧

  在冬天“三九”时节,多吃羊肉、牛肉等高热量的食物外,还可多吃一些芹菜、白萝卜、土豆、大白菜等食材来“清瘀”,才不易出现上火、便秘等不适。多吃点萝卜、白菜等可以内热,自古就有“冬吃萝卜夏吃姜”的说法,因此,在冬天吃点萝卜等寒凉食物,可以起到滋阴的效果。另外,适当吃一些藕、梨、萝卜、白菜、竹笋、木耳等食物,还可散发体内淤积的热量。

  经历史发展,农历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历法补充,并通过“置闰法”调整使其符合回归年,形成阴阳合历,“二十四节气”也就成为了农历的一个重要部分。与二十四节气有关的天气现象更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这些都是中国文化传承的表现。

  【例题】

  中国谚语“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数九”是古人在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计算寒暖日期的一种方法。“数九”是从传统二十四节气中的( )开始算起的。

  A.立冬

  B.大雪

  C.小雪

  D.冬至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数九,又称冬九九,是中国民间一种计算寒天与春暖花开日期的方法。数九是从二十四节气“冬至”开始算起,每九天算一“九”,依此类推。一般“三九”时最冷,是一年中最冷的时段。当数到九个“九天”(九九八十一天),便春深日暖、万物生机盎然,是春耕的时候了。

  因此,选择D选项。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刘学州——生来即轻,还时亦净

  据封面新闻消息,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已离世。据此前报道和他留下的遗书显示,刘学州出生后疑被父母卖掉,后养父母去世,经历寻亲事件后遭遇网暴。据悉,刘学州在三亚吃了几十片抗抑郁类的药,被好心人发现后送医,但没有抢救过来。15岁的“阳光少年”就这样结束了自己悲残的一生。回顾刘学州这短暂的一生,被生父母卖掉,应该是他最无法释怀的了,如果刘学州的遗书内容属实,那么刘学州的父母就卖掉刘学州这一行为是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还是遗弃罪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些与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的刑法知识。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儿童。“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将收买、绑架、贩卖、接送、中转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本法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际上是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买回,将人作为商品购买,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同时在人贩子和收买人之间的卖与买的交易中,被害人被当作“物”而没有决定自己去向的权利,故意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十四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且必须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行为人以货币或其他财物换取他人拐卖的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为了出卖而收买,则其行为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是已经直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一方面明知自己所收买的妇女、儿童是被他人拐卖的妇女、儿童,但行为人仍然决意收买。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不是为了出卖,不管行为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例如,收买妇女是为了使妇女成为自己妻子,为了给自己生育子女,为了供自己奸淫(该行为直接构成强奸罪),为了让妇女给自己提供其他各种服务;收买儿童是为了传宗接代,为了对其进行奴役。如此等等,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试题演练】

  甲和乙为夫妻关系,育有两女,因甲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乙再次怀孕,产下一女。甲乙认为无力抚养三个孩子,于是将刚刚出生的女婴送予他人,并收取3万元“营养费”,对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拐骗儿童罪

  C.构成遗弃罪

  D.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3)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由此可知,甲乙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刘学州——生来即轻,还时亦净

  B项:拐骗儿童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项排除。

  D项:拐卖儿童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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