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1月9日-10日

  【导读】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1年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定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和地点

  1.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等专业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听写、乐理考试时间为1月10日下午3:00-4:40。

  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路99号);海南中学初中部(仅听写、乐理考试)



  
按照以上各类别考试时间,随机编排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依序到场参加考试。

  2.美术、书法等专业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396-2号,设50个美术类(001-050考场)、7个书法类考场);琼山华侨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振发横路,设28个美术类(051-078)考场)



  
(二)准考证打印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5日至9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用品

  1.参加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

  2.参加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3.参加声乐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3首自选备考演唱歌曲的乐谱,面试现场由计算机随机抽取1首演唱,入场后将考试曲目的乐谱(也可以清唱)交给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老师伴奏,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

  4.参加器乐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现场在2首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演奏。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5.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剧目表演的伴奏音乐;参加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才艺展示的伴奏音乐需自行准备。

  6.舞蹈考生剧目表演和主持播音考生才艺展示的伴奏音乐须使用标准CD光盘或U盘载体,刻录为音频(音乐)CD格式,不得刻录为数据文件,否则因不能播放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美术、书法和听写乐理笔试须知

  1.考生在开考前45分钟须到达考点,接受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速写考试不得提前离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违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3.考生对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有关内容;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4.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依次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

  四、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专业面试须知

  1.考生参加面试须在开考(本人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段的起始时间)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指定的报到处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接受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按工作人员引导依序参加考试,在本人考试时间段开考15分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听从引导员指引,到指定位置抽取考试编号,并将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列队候考。

  3.考生在考场内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考生候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考试。

  5.禁止携带手机、相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将试题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试纪律

  考生务必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海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考生须知》,按应考类别考试的相关要求依时有序参加考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参加考试,不在考场内外聚集;考生进入考点到考场或候考区就座前,必须佩戴口罩;到考场或候考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建议笔试类考试中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类考试中考生仅在表演时取下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乐器搬运人员确需进入考点的,需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

  六、监督举报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我省艺术省级统考招生工作的监督,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在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考期间设立对各种违规作弊行为举报电话:13098999761,欢迎监督举报。

  七、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海口气温较低,且可能伴有降雨。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提前到达考点,带好雨具、注意保暖,同时考点也将提供热水供考生取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教育部令第33号)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2021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导读】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1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定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艺术类专业考生注意以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海南省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政策和要求。12月27日起,通过支付宝、微信或椰城市民云APP完成海南健康码的申领,并坚持每天如实在健康码内打卡;加强自我防护,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避免直接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人员;减少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出行;身体不适的,及时就医。

  (二)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健康码须为绿色。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或者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试前14天前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隔离期满14天且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满14天隔离点开具的解除隔离的证明,以及隔离期间2次、自我健康管理期间2次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4.考生本人曾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需提供随访及医学观察期结束证明。

  5.考生本人14天以前曾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密切接触者3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次核酸检测)。

  6.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试前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隔离期满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一)排队。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写明的考试时间,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健康码,佩戴口罩,在考点指定的入口有序排队。

  (二)佩戴口罩。考生在出入考点和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暂时摘下口罩以核实考生身份时,考生应予以配合。

  (三)核验健康码。考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或展示健康码绿码(如为手机健康码则直接出示,如为打印的健康码考生须签名并写明打印时间)。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按考前准备第(二)条提供材料,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四)体温检测。考生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场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场考试。如经评估考生健康条件不符合考试要求,可主动放弃考试,或由工作人员另行安排考试。

  (五)身份验证。考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后进入考点和考试区域。

  三、应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到考场或候考区就座前,必须佩戴口罩;到考场或候考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建议笔试类考试中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类考试中考生仅在表演时取下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以上各项措施和要求,可能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我局将在官网(http://ea.hainan.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

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导读】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定于4月10日举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月27日开始,考生不得离开海南,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须在3月27日前返回海南,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还须按我省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时间返回海南的,须在3月27日前向所就读学校报告,就读学校将考生不返回海南的原因报市县招生办报备;考生4月9日向所就读学校提交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

  二、3月27日开始,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3月27日后不在校或短暂离校的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将健康监测结果及时报给本人就读学校。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报告学校。4月9日,学校将本校学生健康监测表汇总后报给所在市县招生办。

  三、今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考试地点设在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海口市海秀路59号),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排队前后间隔不低于1米,减少人员接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及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考生及考生家人在考前和考试期间应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琼人员和境外来琼人员接触。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乘车赴考点的,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希望广大考生以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海南省考试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公告

  【导读】会考网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物理等七个科目报名考试工作,现就报名、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及拟参加补考的高三年级学生。

  二、报名时间

  4月26日至4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4月30日17:30“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网站”将自动关闭,考生因逾期不报或误报考试科目等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选考科目数

  高一考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个人的学习进程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中选择不超过4个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高二、高三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中选择本人在高一或高二年级时尚未参加过考试的科目或虽已参加考试但未取得合格的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点击“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思想政治、物理等七科)”,凭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卡》卡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网站”,选择“选报科目”按键,认真阅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考生诚信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后,打勾“同意”,再点击“进入报考”按键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选报科目”界面,根据系统提示,确认考生本人高一(或高二、高三)第二学期所在班级并勾选本次考试所选考的科目后按“提交”键提交。

  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才能进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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