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兴国县内公开选调3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安排至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兴国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兴国县林业局林政管理稽查大队1名。

二、选调范围、原则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兴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4.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4.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新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326320联系人:赖鹏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编制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6)其他证明材料。

5.由县人社局和县林业局组织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彻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6.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变能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以选调名额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林业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阶段如遇考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公示

对符合选调的人员,经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调动

确定选调名单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王冰同志担任组长,县委陈晓义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公开选调业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扶贫办公室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0〕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江西省人社厅规定,计算面试最后得分办法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考场得分×修正系数。其中: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的考生平均分。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以下简称专岗)5人,5人将从事公共就业岗位、社会保险岗位、就业扶贫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

  江西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5周岁以内。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定南就业创业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710),联系电线.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1);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710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2.笔试地点:设在定南县,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具体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就业相关政策,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答案;考生用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评卷结束后,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面试

  2023年8月7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定南就业创业等网站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710室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面试者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5.体检集中地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会议室(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定南就业创业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原则上参照我县社区或村干部工资标准约3800元(含五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聘用人员管理

  1.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就创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应配合县就创中心开展专岗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要专门从事专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2.各用人单位加强对专岗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

  

定南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7月26日

  定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公告~附件

2023年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4名见习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见习生4名,岗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五)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见习人员购买补充工伤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2号)四楼407报名应聘(有意向者可先将简历发邮箱:)。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推动我县人才强县战略的组织实施,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再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3名(其中教师1名,农业技术人才1名、医师1名),详见《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及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截止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二0二二年版)(附件3)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11日(正常上班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511室)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1份,照片要求1寸蓝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和(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7日-18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511室);

  面试时间地点:地点设在宁都县城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1.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考察。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线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3.递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予以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人才待遇政策

  (一)人才特殊津贴。对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在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人才生活补贴。对新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宁都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对来宁创业就业的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分5年发放,社保每缴满一年发放一次,补贴资金从县财政预算的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人才住房政策。在县创新创业或被县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全职在县工作并在县城范围内无购房、建房记录者(含配偶、父母无房)不受入职时间、户籍限制,经单位推荐后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对符合条件无法提供人才公寓租住的,给予发放人才租房补贴;经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相当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全日制博士生及相当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最长补贴期不超过5年,补贴期视同人才住房租住期。所需费用从县财政预算的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来宁都创业或工作满5年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在宁都购买商品房的,由县财政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给予人社、教科体、卫健部门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人才和医疗卫生人才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人才交通补贴。对引进的宁都籍以外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每年按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车旅费,凭有关票据向所在单位申报。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1.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宁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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