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赣州高新区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人公

  为进一步充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力量,扎实推进我区非公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3.中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业主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指导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的各项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凝聚党的事业合力。

  (五)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并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区党群工作部、区非公党委汇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六)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

  1.月工资35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3200元/月,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绩效工资为300元/月,由区党群工作部和区非公党委考核核定后,根据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从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起算,按试用期满后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取消考核期内绩效工资,并解聘。

  2.享受工会福利、餐补和体检,不安排住宿。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

  3.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赣县区狮子岩大道8号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505室。咨询电线.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供①《赣州高新区2023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③毕业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④中国党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注明入党时间);⑤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上述材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理论、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赣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次笔试的整体情况,划定此次考试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时,最低可按1:2的比例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书面递交放弃面试说明,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体检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高新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务必保证能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的时间。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附件:赣州高新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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