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聘用102人公告
赣县区2022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聘用考试工作公告
根据2017年定向培养师范生协议,决定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将今年毕业的2017年定向培养师范生择优聘用到我区学校任教。为确保聘用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
根据定向培养协议,按毕业生的90%聘用上岗:语文专业聘用30人,数学专业聘用48人,英语专业聘用24人。
二、聘用办法:
采取在校学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相累加的办法择优聘用,在校学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按在校学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总分相同则以文化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本专业同名课程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如英语专业的比较英语课程成绩),并分配到2017年入学协议定向乡镇。
三、成绩计算办法:
1.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的学业成绩为依据,取每位考生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折合百分制为其学业成绩。
2.文化考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课程标准。文化考试总分100分。
3.总分计算办法:学业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总分中扣除10分。
四、报名和文化考试时间:
2022年8月1日前,报考人员登录www.12333gz.com完成报名。报名时,须诚信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作为佐证。
1.报到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对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因时间关系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进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查询考生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截图)。
考试时间:8月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选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县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我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5.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④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⑤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⑥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8.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10.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选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成绩和聘用名单确定以后,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各界监督。
2.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定向乡镇工作满五年以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或参加其它招聘考试。
3.按照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的毕业生于8月27日前到相应学校报到上班。对不服从岗位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本公告由赣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咨询电话:0797-4441307)
2022年江西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募教师公告
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募2022年度代课教师公告
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隶属于赣州市章贡区教育局,主要是对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及康复训练。因工作需要,现招募代课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募代课教师2人。岗位为我校培智生教育教学。
二、招募条件
1.要求持,专业不限,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2.有爱心,责任心,55周岁以下。
三、工资待遇
1.章贡区顶岗教学人员统一待遇。
2.享受双休、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工作期限
以学期为限,签订合同。
五、招募程序
1.请有意愿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原件,到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办公室现场面试。
2.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3.我校将视情况择日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97-8293347,18779044041。邮箱:gzstsjyxx@163.com。
2022年3月
2022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2个、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9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内容。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岗位校园招聘588人公告
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岗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赣州市人社局、卫健委决定对2021年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中未完成招聘计划的急需紧缺岗位,于2022年1月上旬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14个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71家,招聘岗位294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学事业,合格,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定向医学生违约解除协议后未满6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1.学历学位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考生可以硕士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博士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专业条件:
涉及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2)
3.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明。如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赣州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1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还需取得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赣州市外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还需取得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需取得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除公告中另有注明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2届毕业生。
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2年1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1日为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8日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当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报考人员按照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登记报名,并准备好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招聘单位现场收集报考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现场考核
考核截止入场时间:2022年1月9日8:30。
考核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考生。
考核方式: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 。具体按中医、西医、药学、医技、护理、公卫六大类分类。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占70%,结构化面试知识占30%,总分100分。
在考生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50分以下、90分及以上人员分数)。
六、体检和考察
被确定为入闱体检、考察的人员须按规定要求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者,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二)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