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2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一经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报名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医技楼6楼),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于2022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2)线上报名,邮箱:jasfybjrsk@126.com,注明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线上报名人员于2022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为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医技楼6楼),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在2023年8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时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报考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28日,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待拟聘人员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96-8223153(考务咨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附件1: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第三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及日常勤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本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2005年7月31日至1988年7月31日),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上岗手续的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下载,按要求提前填写并打印)1份。④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⑤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如退役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2)邮件报名。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通过邮件报名。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42754413@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4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书面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公安工作常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为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 c 4往返跑(占2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 c 4往返跑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体检费录用后报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上岗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聘用期间,按分局同类警务辅助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付警官:0796-8115969,15216287645。

  附件: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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