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辅警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62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各岗位具体年龄上限要求以公告职位明确的年龄要求为准(截止公告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吉安市户籍或吉安生源优先;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专业资质、适应夜班;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

  

6.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色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楼1楼大厅(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6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另需提交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2.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报考岗位分别进行笔试。报考人数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环节人员;若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时,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统一电话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报考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报考人数超过招考岗位计划的,按面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环节人员;若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报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6.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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