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2021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员公告
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报考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审慎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若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前(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12:00登陆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于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2.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附件1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7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和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跨学段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156名)
学前教育( 5 名)。
小学(77名):
语文42名、数学3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37 名):
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1名、综合科(政史地)8名、音乐1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1名。
高中、职高(37名):
语文7名、物理7名、8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4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不须村小经历)。
2、遴选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幼儿教师除外。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全日制非师范类中专学历及大专学历毕业的须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3、遴选初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城区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4、遴选高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城区职高、初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5、报考幼儿、小学、高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教师年龄须在50岁(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6、借用在城区任教的农村小学教师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小学,但符合初中报告条件的可报考城区初中,如在借用期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一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两年经历计算,支教两年算为在农村任教四年经历计算,支教三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五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中学的可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均可报名。
7、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8、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9、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10、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1、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
12、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在《中国金溪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高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均为1:1.5。
2、初中、高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实行先降后聘,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九级岗的降为十级岗,原职称聘任为高级六级岗的降为七级岗,原职称为中小学高级七级岗降为中小学中级八级岗,以上依此类推。如学校有聘任指标则履行续聘手续。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教师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