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doc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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