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23人公告

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23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23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1名,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22名),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查询。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7.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党校二楼第七教室

2.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呈报《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张。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必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亲笔签名承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直接考核),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面试(直接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直接考核),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的计分方式,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考生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资格审查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存在竞争且应聘人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采取面试或试讲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5.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发放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在面试所在地的100元/人、县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500元/人)。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经面试(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六年,六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跨县流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五、待遇

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办字〔2022〕92号)执行:

1.对新引进符合邵阳市高层次人才要求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国际顶尖人才(A类人才)补贴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补贴9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补贴60万元;高级人才(E类人才)补贴40万元。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与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5万元工作补贴;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或“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的给予10万元工作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安排入住人才周转房,也可由用人单位发放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到外租房。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的A、B、C类人才可免费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D、E类人才可半价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放弃本项权益另行在县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补贴50万元;B类人才补贴45万元;C类人才补贴40万元;D类人才补贴35万元;E类人才补贴30万元。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且符合当年发布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的给予首次购房补贴: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或“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以上安居保障政策仅针对在城步境内无住房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拨付。

4.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产业开发区管理的企业,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除同等享受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就学等相关服务政策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县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还分别给予3万元/年、2万元/年的人才补贴,连续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0739-12380

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180991336(尹)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19173988585(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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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3.《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组织部  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202405/a44fe69c5e8847e39956f34bd8b0f826.shtml

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23人公告

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23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23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1名,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22名),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查询。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7.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党校二楼第七教室

2.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呈报《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张。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必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亲笔签名承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直接考核),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面试(直接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直接考核),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的计分方式,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考生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资格审查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存在竞争且应聘人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采取面试或试讲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5.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发放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在面试所在地的100元/人、县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500元/人)。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经面试(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六年,六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跨县流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五、待遇

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办字〔2022〕92号)执行:

1.对新引进符合邵阳市高层次人才要求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国际顶尖人才(A类人才)补贴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补贴9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补贴60万元;高级人才(E类人才)补贴40万元。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与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5万元工作补贴;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或“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的给予10万元工作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安排入住人才周转房,也可由用人单位发放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到外租房。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的A、B、C类人才可免费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D、E类人才可半价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放弃本项权益另行在县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补贴50万元;B类人才补贴45万元;C类人才补贴40万元;D类人才补贴35万元;E类人才补贴30万元。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且符合当年发布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的给予首次购房补贴: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或“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以上安居保障政策仅针对在城步境内无住房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拨付。

4.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产业开发区管理的企业,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除同等享受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就学等相关服务政策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县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还分别给予3万元/年、2万元/年的人才补贴,连续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0739-12380

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180991336(尹)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19173988585(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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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3.《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组织部  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202405/a44fe69c5e8847e39956f34bd8b0f826.shtml

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湖南省军区后战[2015]23号、28号等文件要求及2021年1月1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议军会议精神,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管理站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class_Simple.shtml)。

一、单位基本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管理站是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计划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详细要求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8073933519

联系人:唐科长,联系电话:19967901666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报名时,按照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交报名表的程序进行。凡不交报名表者属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需提供报名时须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及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三张(相片背面注名)。

(3)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 ]下载)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

3.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也可以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套试卷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者不得入围面试。

4.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已的选报行为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六、笔试、面试

本次考试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参与,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岗位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6月23日至24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工室(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8073933519)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工室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体检人员名单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经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公示

经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未尽事宜,以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二、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张组长):13574971001

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39-7362669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361928

查看附件>>>

1.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202405/053509a4fe92405687a5bb17f1d986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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