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邛崃市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拟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符合《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各1份,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邮件以“应聘单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不全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并在表内相应位置附1寸免冠证件照,提供签字扫描版PDF和WORD版各1份;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暂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考核由初试和终试组成,初试通过者方可进入终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终试成绩为准。
 
  (二)时间地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试,所有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初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且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进入终试;同一岗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终试,所有考生终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按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因公示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引进人才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邛崃市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九、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791289。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四川成都邛崃市事业单位选调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邛崃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邛崃市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如下。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的除外),并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25日-6月28日。
 
  笔试时间:拟于6月29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邛崃市人社局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原件校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原件校验人选。入围面试原件校验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原件校验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因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人员。原件校验及面试由邛崃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 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 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 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原件校验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原件校验,递补情况另行公告。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报考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邛崃市人社局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流(调)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人事手续。
 
  三、 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 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12333、61802812
 
  监督电话:
 
  028-8876007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