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于4月22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5:30。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3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彩色小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5),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资格复审授权委托书(附件2-6),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通州人力资源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名单见附件1),并将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5月31日(周五)上午6:00,在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党校西门(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200号)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400元/人)收取,考生自理(需自备现金)。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四、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五、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已结束,根据《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和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4年6月1日(周六)。
 
  (二)体检地点: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于6月1日上午6:30前到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西北大门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地点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现金400元/人)收取,考生自理。
 
  2.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5.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31日(周五)。考生集合时间、地点:5月31日上午7:00前到南通市城港路58号政府大院三楼会议室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提供,资格复审时已提供的除外)。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3.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附件: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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