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市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0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含教练员1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沂水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对于幼儿园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监督电话:0539-2263773。
附件: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临沂市经济学校师资需求,2024年拟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20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岗位计划、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有志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升本的,专科与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须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
5.本科毕业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中职会计事务专业课教学岗”需提交“两年及以上企业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6日9:00-8月9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须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提交《2024年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岗位有单独要求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照片电子版一起打包并注明“姓名+岗位”发至邮箱:lysjingjixuexiao@126.com。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资格审查、缴费采用现场形式。报名人员经初审通过后,根据电话通知,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临沂市经济学校(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500号)进行资格审查: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同底板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阶段的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4年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临沂市经济学校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诚信承诺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完毕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只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高学历教师(中职语文课、中职数学课、中职英语课、中职体育课、中职文秘专业课、中职信息技术专业课、职教高考财税类专业课)面试主要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照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基本教学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紧缺专业教师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①试讲。按照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基本教学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②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3.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自动放弃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函调、实地、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引进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教师的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4.本次引进的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15964859980,监督电话:0539-8386336。
本公告由临沂市经济学校负责解释。
临沂市经济学校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山东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招聘劳务派遣教师34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委托山东智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34名。有意者请于8月13日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学位);
(4)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5)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
(6)打印并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1972852@qq.com,邮件标题:财校+岗位+姓名。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的;
(4)有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五、考试方式
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时,增加初试环节,然后组织面试试讲。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照学校实际需要的岗位数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试讲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工作。新招聘教师由山东智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续聘。聘期内,如个人原因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010元/月;绩效工资:30元/课时,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2节正课;
(2)试用期和寒暑假发放基本工资;
(3)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报考咨询电话:18954990273;报名相关事宜及报名表格请到临沂市智库教师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附件:
山东智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山东临沂市理工学校招聘优秀人才13人公告
为持续优化临沂市理工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4年临沂市理工学校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1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13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公开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6.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附件内容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18315781900。
报名时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审核时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兰陵县人民政府(http://www.lanli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及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提交审核后系统生成《2024年临沂市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生成《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慎重填报。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4年8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审核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在8月8日11:00—8月12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临沂市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4年临沂市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lyslgxx@qq.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5.取消、核减计划。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招聘学校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按照预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预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公开招聘学校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试讲范围在学校已实际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取。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市理工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315781900
监督电话:0539-5530107
附件:
临沂市理工学校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