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黄来黄就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1月30日9:00至2月4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5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7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月21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3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日(星期日) ?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达到2:1但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8:1的,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按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附件1: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关于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附件4-1:报考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166人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鄂政令〔2023〕429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的指导意见》(鄂公通〔2021〕42号),为充实农村警务辅助力量,阳新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16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纹身,视力正常;
8.户籍或居住地在报考岗位管辖区域内(详见《职位表》);
9.熟悉农村民情,安心扎根基层,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加分政策
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合格,由县公安局汇总并在笔试前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日至9月9日期间填写提交《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县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镇区综治办
4.报名要求: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份考生本人签名的《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6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报名,符合优先条件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件。以上均需查验原件,同时上交1份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根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2、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政法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依序优先确定。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岗位置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阳新县公安局指定,体检环节安排吸毒检测。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阳新县公安局会同招聘岗位所在地综治办、派出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察政审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阳新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400元/月考核奖励工资。
3.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阳新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4.按季配发公安辅警服装,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办公地点
各镇场区中心村(详见《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
(三)工作职责
在镇场区党委政府、村“两委”的领导下,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指挥或带领下,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协助开展治安防范、隐患排查、纠纷化解、重点管控、护校安园、交通劝导、防灾抢险、现场保护、法制宣传、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阳新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湖北黄石市中医医院招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现公开招聘黄石市中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个岗位、17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招聘的年龄条件具体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
2.报名地点:黄石市中医医院团城山院区人事科(下陆区磁湖路634号中医院5号行政楼2楼)。
3.报名方式:网上提交资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材料:(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2);(2)身份证扫描件;(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5)执业证、资格证扫描件(或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扫描件);(6)职称证扫描件;(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提供完成规培证明)扫描件;(8)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627979720@qq.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黄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准确。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对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免笔试。需笔试的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为1:3,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所有岗位执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70分。低于笔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需笔试岗位若招聘计划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免笔试岗位若招聘计划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另加试进行评分,加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入职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外人员,医师岗位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窗口收款员岗位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发现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及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由黄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中根据应聘岗位及人选的实际情况,医院可核减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在各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或补录。
人事科咨询电话:0714-6361838
纪检监督电话:0714-6362218
黄石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扫码下载)
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
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队伍,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阳办发〔2023〕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择优选调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的人员范围为阳新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热爱社会工作事业;
3.应当符合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择优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公开择优选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公开择优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公开择优选调信息,公开本次择优选调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8月21日17:30。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开择优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县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且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编制卡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择优选调全过程。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公开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择优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计划。
公开择优选调咨询电话:0714-7357202(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资格,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等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可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所有面试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对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择优选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0.4?+面试成绩×0.6。
(五)组织考察
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县委社会工作部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考察人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择优选调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拟录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公开择优选调纪律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择优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择优选调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