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4:《彭泽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
附件8:健康申报承诺书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 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宣教岗位人员2名)。政府专职队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等;具有汽车驾驶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队员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灭火战斗员(8名),18-30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8-35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彭泽县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3、宣教岗位人员(2名),18-35岁,男性,主要从事内外宣传报道、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吃苦耐劳、心态好,有团队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精通视频、图片、3D制作等视觉后期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专题片剪辑和视频特效包装工作; 能独立完成宣传海报、宣传品等文创产品设计;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4、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于9月15日-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培罗成大道珍珠湖小学往前500米左右)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男性:3000米长跑18分钟内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40个/2分钟、100米短跑15秒。面试:100分。计分方法:面试占50%、体能成绩占5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胜任工作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处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起薪2000元/月(试用期),满两个月后,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政府专职队员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体技能考核合格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
2、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玉翔(站长) 电话:13755298327
黄智超(指导员) 电话:17897927717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1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彭泽县人民政府,政务资讯,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www.pengze.gov.cn/zx/03/202109/t20210915_5246317.html
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 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宣教岗位人员2名)。政府专职队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等;具有汽车驾驶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队员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灭火战斗员(8名),18-30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8-35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彭泽县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3、宣教岗位人员(2名),18-35岁,男性,主要从事内外宣传报道、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吃苦耐劳、心态好,有团队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精通视频、图片、3D制作等视觉后期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专题片剪辑和视频特效包装工作; 能独立完成宣传海报、宣传品等文创产品设计;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4、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于9月15日-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培罗成大道珍珠湖小学往前500米左右)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男性:3000米长跑18分钟内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40个/2分钟、100米短跑15秒。面试:100分。计分方法:面试占50%、体能成绩占5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胜任工作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处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起薪2000元/月(试用期),满两个月后,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政府专职队员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体技能考核合格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
2、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玉翔(站长)   电话:13755298327
黄智超(指导员) 电话:17897927717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1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彭泽县人民政府,政务资讯,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www.pengze.gov.cn/zx/03/202109/t20210915_5246317.html
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民意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人大办公室人大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4:《彭泽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
附件8:健康申报承诺书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