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招聘公告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6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5年8月8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三)缴费
8月14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
(四)网上改报
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8月23日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24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由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市大厦6号楼6楼607室)现场退费给考生。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9日9:00至9月2日9:30
(六)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对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资格审查的终审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签名确认的《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属择业期内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时间:9月2日;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包括《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各50分,合并为一张试卷,共100分。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含职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及政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区域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规定区域作答。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等规定的考试用品,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本次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以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三)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二)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考费用。免收报考费用人员需于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发送以下材料至市人事考试中心邮箱(pxrsks@163.com),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4083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9-6831432(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2023年江西萍乡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1人公告

  

2023年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萍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6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各招聘岗位年龄以对应职位年龄要求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09:00至8月19日18:00。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按提示流程操作,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进行诚信报名。
(2)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于2023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9:30在萍乡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常识内容。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26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第一批拟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6-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5.岗位调剂。对入闱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在报名系统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6.涉毒信息数据比对:对入闱人员进行涉毒吸毒信息比对,一经确认为涉毒吸毒人员,取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两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1次,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萍乡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严把审查关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招聘纪律。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99-6776755(市公安局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18870580351(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3年萍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2023年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

  

萍乡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