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公告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6名(男女不限,能够适应夜间协助执法等工作)。招聘的协管员主要充实到局属各单位,协助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不限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3.有较强的体能素质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综合素质高,能熟练操作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活习惯良好,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17时止(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四楼局机关办公室(遂川县泉江镇105国道思源中学下首),联系电话:0796-6327785,18970692202。

  3.报名所需材料:①《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考生签名栏上签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故意隐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业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环境保护业务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50%得分相加为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按笔试业务基础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入闱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待遇2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人员待遇月工资报酬不少于4500元/月人(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会福利等)。

  3.聘用期内每年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另行制订),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上岗后一年内出现离职离岗的,从未录取名单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3.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遂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ch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6327785(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3人公告

  

2022年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峡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3)。招聘职位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社厅最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执行。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起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5:00前。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3.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副高职称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28日(周五)上班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5月29日(周六)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峡江县《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峡字〔2018〕24号)享受人才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195;监督电话:0796-7108190。

  

峡江县人力资源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新).pdf

  

附件2: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1

  

护理岗

  

K01

  

47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及以上资格或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2

  

检验岗

  

D01

  

3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合计

  

50

  

面向社会招聘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1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A01

  

7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县人民医院3名
县中医院4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2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A02

  

1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3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A03

  

1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

2022年江西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会计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40岁以下;

  

(三)熟悉操作财务软件、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

  

(二)入职人员工资60000元/年,含工作餐。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4月22日;

  

(二)联系方式:龚主任 13879685329 邮箱:26966161@qq.com

  

(三)所需材料:现场面试时需提供纸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证明;

  

(四)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五)报名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