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企事业单位引进945人公告

  

宜春市2022年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将宜春打造成人才流入优选地,宜春市企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2年宜春市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945人,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89人,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362人,高等院校计划引才191人,市、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计划引才303人(具体见下方二维码)。

  

  

引才岗位

  

二、引才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须在2022年7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②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才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见下方二维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学科专业目录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2020年以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高校

  

高校的引才条件以高校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市、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引才条件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引才工作按照用人单位性质分类进行。

  

1.事业单位

  

市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9:00至5月18日18:00

  

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4月29日11:00至5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可选择同时报名,但各限报一个岗位。

  

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操作手册

  

2.高校

  

高等院校以网络报名的方式为主,也可到高校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以高校官网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高等院校引才详情请登录宜春学院网站(http://www.jxycu.edu.cn/)、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cvc.jx.cn/)、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gacycu.cn/)。

  

3.市、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企业以网络报名方式为主,也可到企业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9:00开始,不设置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四、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4.高校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各学校官网公布的优惠政策为准。

  

5.市、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协商确定。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技师,且被认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照《宜春市关于支持重点企业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由企业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人才在企业工作一定年限后,自主选择宜春市内高校和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生活补贴、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更多人才政策见《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和各县市区人才引进政策。具体见下方二维码。

  

  

市、县人才政策

  

五、引才程序

  

1.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2.高等院校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部分岗位需要笔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3.市、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人才主要通过引进人才与企业直接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协议、企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引才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引进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程序。

  

5.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七、联系方式

  

后续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内容),可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市、县两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及相关事项,请咨询各地人才热线。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3214078

  

中共袁州区委人才办 0795-3227901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办 0795-7311167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办 0795-6608511

  

中共靖安县委人才办 0795-4662699

  

中共奉新县委人才办 0795-4539786

  

中共高安市委人才办 0795-5259715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办 0795-2518396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中共铜鼓县委人才办 0795-8726869

  

中共万载县委人才办 0795-8822035

  

宜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795-3918597

  

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 0795-3998972

  

附:宜春市市情

  

  

宜春市市情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01.市直属单位引才岗位.xls

  

附件2:02.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岗位.xls

  

附件3:03.高校引才岗位.xlsx

  

附件4:04.企业引才岗位.xls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pdf

  

附件6: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操作手册(报考人员).pdf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性质窗口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主要负责参观接待讲解等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18周岁以上,身高163cm以上。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及各项福利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标准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审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将刊登于宜春就业网。(网址:https://www.yc9y.com/)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一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东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咨询电话:0795-3997596。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向宜春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印件仅作资格审查使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按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评委: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人教科、规划展示馆等人员组成。

  

5、面试工作由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岗。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全过程均采取赣通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人员、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场所。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现场需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扎堆、喧闹。

  

附件: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4人公告

  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年龄在18-30岁(1992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之间(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及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岗位加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9:00至2022年2月28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zdzzb@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若发送成功会进行邮箱回复,并发送招聘人员微信群聊二维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招录不组织现场报名。办公室电话:0795-3289119,联系人:皮坚,15079529680;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

  (4)体能测试组织:由作训科、队务科、战勤保障科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进行检录,检录合格后领取号码牌进入待考准备。

  (5)成绩应用: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4)面试组织: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5)成绩应用: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岗位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加试内容: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4)加试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加试。加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轮考试资格,所缺名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5)体检组织:由卫生队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岗位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七)公示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公示3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队员待遇及保障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员每周轮休两天;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

  附件:岗位表、报名表、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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