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55名公告

  

  2022年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公告

  为满足城区学校(含储潭、茅店的中学、中心小学,下同)教育教学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本区乡(镇)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和名额

  初中教师60名:

  梅林镇学校:语文7名,数学10名,英语5名,政治5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4名,历史6名,地理4名,体育4名;

  茅店镇、储潭镇学校:语文2名,数学2名,历史1名,政治1名。

  小学教师95名:

  梅林镇学校:语文28名,数学29名,英语14名,思政2名,体育6名,音乐6名,美术3名,计算机2名;

  茅店镇、储潭镇学校:语文2名,英语2名,体1名。

  如茅店镇、储潭镇某科目有若干名教师在本次选调中进入梅林镇学校,则该科目增加相应选调名额。

  二、报名条件

2022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55名公告

  1.区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学年师德考核及2020年、2021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

  3.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报考;2022年已参加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的,不得报考。

  4.报考岗位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小学教师只允许报考小学岗位。现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不到初中任教资格但因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任教初中的,在学校出具证明后可报小学岗位。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初中教师只允许报考初中岗位。现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到初中任教资格但因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任教小学的,在学校出具证明后可报初中岗位。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科目的,在达到上述学历要求的同时,还必须具备本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达到规定的任教年限:

  (1)在小坪中心学校和乡镇部分偏远村教学点工作三年且现仍在小坪中心学校或名单内村教学点任教(乡镇部分偏远村教学点名单见附件3);

  (2)在小坌、湖新、古田、攸镇、白石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工作四年且现仍在小坌、湖新、古田、攸镇、白石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任教。

  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均须工作满五周年。

  (3)定向师范生均须工作年满五周年。

  (4)相继在我区同类学校任教年限可以累加作为该类学校工作年限;通过区外选调调入我区的教师(不含省统招、特岗招聘入职的教师),在取得原任教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可将原任教地乡镇学校工作年限作为本次报考的乡镇学校工作年限依据。

  6.近两个学年(2020年秋学期至今)均在从事所报学科教学工作,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经组织安排的借调或跟班学习者视作仍在从事原任学科教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2022年8月1日前,报考人员登录www.12333gz.com完成报名。报名时,须诚信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作为佐证。

  1.校长审核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见附件1) 。近两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学校开具《原任教学校证明》(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手册、师德考核手册、加分佐证获奖证书(无关证书不得上传)。

  3.赣县区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二)考生报名期间,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8月2日起,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告号公示报名人员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日起至8月3日17:30前向区教科体局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审查合格的,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2年8月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1.绩效考核(总分30分)

  根据该教师在本乡镇(校)近两学年四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计分。以学期为单位分别进行计算,每学期满分7.5分,四学期的绩效考核分相加后的总分为该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期间有工作调动的,由原工作学校出具《原任教学校证明》(附件2),现任教学校进行汇总计分。在区教科体局机关跟班学习一年(含)以上的,以30%排名计算跟班期间的绩效考核分;2021年起抽调参加档案整理工作的,抽调期间绩效考核以该学期排位情况计算或以30%排名计算。经组织安排(须出具区教科体局开具的介绍信)在异校顶岗的,顶岗期间绩效考核以其在顶岗学校的排名计算(考核结果须在顶岗学校公示);近两学年四个学期内请了产假的,产假所在学期的绩效以2018-2019秋学期绩效成绩计算(产假跨两个学期的,以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绩效成绩计算,若2018-2019也属产假期的,则前推一个学年)。

  学期绩效考核分计算办法为:进入本乡镇(校)学年绩效总分排名前50%的,计5分;在此基础上,每前进1个百分点加0.05分;未进入排名前50%的,该学期的绩效考核不计分。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业绩得分=5+(50%-个人排名比率)×100×0.05

  2.专业考试(总分70分)

  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

  3.其他加分

  (1)班主任加分:2019年9月以来,在我区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区教科体局任命文件或备案表为准)的,参照班主任标准加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不重复计分。

  (2)与所报学科一致且截至2022年6月仍在任期内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省、市、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

  (3)获得荣誉的加分:

  ①2020年9月以来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乡村教师的,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党委、政府

  

  4

  

  3

  

  2

  

  1

  

  教育部门

  

  2.5

  

  1.5

  

  1

  

  0.5

  

  此项加分依据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②2020年9月以来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现场说课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等级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5 3 2 1

  二等奖

  

4 2.5 1.5 0.5

  三等奖

  

3 2 1 0.25

  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4.在区外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及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不作为本次选调加分依据。

  六、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然后根据各学科岗位的选调名额,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拟选调人员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如有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1次递补。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调入城区学校人员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学校(含储潭、茅店镇学校)人员须三年后方可申请两区人才支教;调入梅林镇学校的,五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三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调入储潭、茅店镇学校的,五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工作满一周年后可再次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选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县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我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5.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④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⑤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⑥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8.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10.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选调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其它事项

  1.学科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的60%以上方具有入围资格。该学科多余的选调计划不调整到其他学科。

  2.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绩效业绩、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各中小学校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选调。

  同时,各校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②2019年9月以来任班主任期限;③2020—2022学年绩效考核情况;④师德考评情况;⑤年度考核情况;⑥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出具相关证明的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其他加分、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本公告由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

  附件2: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原任教学校补充证明

  附件3:各乡镇部分偏远村小及教学点名单

  附件4:赣县区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4.doc

  

  

2022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2个、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9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内容。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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