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相同时则按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岗位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按照《南城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组〔2022〕73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任职一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优先选拔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同岗位“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

  3.考务工作可咨询南城县考试中心,政策、工资待遇等咨询南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4-7222223

  城市社区:0794-7252898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报名).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领准考证).docx

  

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公告

  

  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字〔2006〕122号)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四)回避原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794-5783663。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zx5792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应主动联系资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

  (聘用)关系的证明;

  (6)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总分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得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的前一天上班时间,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1.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2)。

  咨询电话:资溪县人社局 0794-5783663

  监督电话:派驻资溪县人社局纪检组 0794-5782992

  (四)本公告由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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