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兴国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5人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5名(其中员3名、陪执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思想素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员岗要求具有大专学历,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陪执员岗要求限男性,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75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文字录入每分钟60字以上;

  
7.书写字迹工整。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报名地点:兴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有关证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并现场填写《兴国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三、测试

  
测试分为电脑操作和面试。电脑操作为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和听打)、Word及 Excel基本操作,文字录入每分钟不少于60字;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应聘者报名后,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测试,三天内通知测试结果,确定是否进入试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进行体检,正式聘用后享受与本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797-5310501(政工科)

  
联系人:许菲

  


兴国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8日

  

2019年江西赣州兴国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兴国县扶贫办关于公开招聘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县工业园,思源小学斜对面)移民管理服务工作,经研究,现面向本安置点搬迁群众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自愿从事基层社区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兴国县进城进园安置点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基层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择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③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2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临聘合同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个人简历。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面试、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兴国县扶贫办公室(潋江大道388号二楼)

  

  联系电话:0797-5322218,13970746090(钟)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

  

  

兴国县扶贫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江西赣州兴国县中小学教师选调201人公告

  

兴国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实施方案

  
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经研究,2019年继续实行县直中小学及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即潋江镇小学,长冈、埠头乡中小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考试选调,从农村小学考试选调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到农村初中任教。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30人:

  
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科学2人、思想品德2人、音乐2人、体育4人(其中男性不少于2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2)县直初中教师70人:

  
语文15人、数学12人、英语12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4人、4人、历史4人、地理4人、体育2人、计算机2人、音乐2人、美术1人。

  
(3)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6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

  
(4)原借用人员单列入编选调30人:入编选调不分学科,报考学科与同类别选调学科,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原借用在进修学校或局机关的,可以报考参加入编选调,录取后入编单位为县直中小学校)。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20人

  
(1)列宁学校初中教师1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1人、1人、地理1人。

  
(2)高兴中学教师(兴国四中初中部)8人:

  
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1人。

  
3.农村初中紧缺学科考试选调计划45人:数学15人、物理10人、生物10人、化学10人。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类岗位统一实行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

  
3.原借用人员参加入编选调考试,按参加选调考试的学科综合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凡参加选调择岗在新单位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

  
5.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过程中有诬告、恶意不实举报或无故的,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原已审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统或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视为在编在岗,下同),教龄(指实际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时间计算至2019年9月,下同)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师德良好,服从学校管理,农村小学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经历或村小教学点支教经历,农村初中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本学年按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最低工作量,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并经现任教学校审核同意其参加选调报考。

  
3.所任教的学科的教学质量在中等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1)属毕业班的以中考、小考成绩为依据,非毕业班的以本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2)教学质量排名,以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三项加权综合排位为准。(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或小学思品等学科以工作量考核,不作成绩要求。(4)产假或短期病假人员按休假前一学年成绩计算。

  
4.各农村学校审核教师参加选调考试资格时,要分学科进行审核和排队,并且该学科教师同意报考和申请调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该学科所有教师总数的1/3。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类选调考试: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3)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8-2019学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兴国县2018—2019学年度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兴教科体发【2019】1号)奖惩条款中所列对象。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报考县直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或与学科相同(以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2.报考县直初中教师、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和列宁学校初中部、高兴中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或县直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或与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3.报考农村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县农村小学正式在岗教师(含特岗、三支一扶),教龄(本县服务年限)1周年及以上;

  
(2)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中及以上;

  
(4)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学科相同。

  
4.报考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借用在本系统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

  
(2)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3)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学科相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6日上班时间,7月26日下午5∶3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院内进修学校新培训大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按下发样式打印,用钢笔如实填写,其中有关教学质量情况须由本校教务主任填写,介绍信所填全部内容由校长审核把关且亲笔签名,属原借用人员的,须编制学校和借用学校同时盖章签字)。将军中学借用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并提供将军中学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2)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

  
(4)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12:00前到原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有关事项

  
1.笔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新课程标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为相应学科层次的最新版课程标准)、教学法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小学教师为初中知识水平;初中教师为高中知识水平;高中教师为高考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兴国三中。

  
六、录取与公示

  
1. 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其中如果县直小学体育教师男性少于2人,则分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单列顺延至男性2人、女性2人为拟录取选调名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第一学历、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凡低于该学科平均分60%的人员,不予录取)。

  
2.县直中小学教师(含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县直小学、初中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原借用人员录用为入编选调考试的,不计算缺额)。其他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相应增加下学年该学科选调计划。

  
3.因今年潋江镇小学、长冈小学、埠头小学没有选调计划,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减一补一”的原则,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4.列宁、高兴中学和将军初中部教师岗位如报考人数小于选调计划,从报考县直初中相应学科岗位且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补录。

  
5.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同时参加县直中小学同类别同学科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县直中小学选调计划的,可参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计划录取。

  
6.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考试”考生报考的类别及学科不同,将笔试成绩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笔试成绩。

  
折算系数为参加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类别相应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折算系数=全体选调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类别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7.拟录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发布”“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其取消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不予进行递补,转入下一年选调计划。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森,副组长:谢燕九,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由庄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科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0日

  

2019年江西赣州兴国县教师招聘370人公告

  

  

兴国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5号)精神,以及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学科

  
(一)编内教师64人

  
1.自主招聘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0人,免予笔试,实行微课试讲与答辩的面试招聘办法(具体事项见《兴国县公开招聘县直公立高中教师公告》);

  
(2)面向部属、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按政策签约接收5人。

  
2.全省统考

  
(1)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四中)专业教师(以下简称职业高中教师)3人:复合材料与工程、建筑学、新能源专业各1人。

  
(2)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20人:录用不分学科,报考学科同我县农村小学定向教师各学科,入闱面试及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

  
(3)特殊教育专业教师6人:语文2人、数学2人、康复专业2人。

  
(二)“特岗教师”200人

  
1.农村小学教师80人:语文13人、数学13人、英语12人、科学6人、品德6人、音乐8人,体育8人、美术8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6人。

  
2.农村初中教师120人:语文16人、数学15人、英语15人、物理10人、化学7人、生物8人、思想品德()7人、历史7人、地理7人、音乐8人、体育6人、美术8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6人。

  
(三)编外招聘市教师控制数聘用教师(以下简称为“市控编”教师)125人

  
1.自主招聘县直高中师范类本科教师19人:数学5人、生物5人、历史3人、地理3人,物理2人,信息技术1人。免予笔试,实行微课试讲与答辩的面试招聘办法(具体事项见《兴国县公开招聘县直公立高中教师公告》)。

  
2.全省统考106人

  
(1)高中专业教师1人:职校财会专业教师1人。

  
(2)农村小学定向教师25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科学2人、品德2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3人。

  
(3)农村初中教师60人:语文12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物理5人、化学4人、生物4人、思想品德()3人、历史5人、地理5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2人。

  
(4)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定向教师20人。

  
(四)除研究生教师招聘计划外,其他教师招聘如有缺额,统一调剂到“市控编教师”招聘计划,具体学科计划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确定,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在全省统考笔试后、资格复审工作前予以公布(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编内中小学的,应符合江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届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考中小学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对象及条件(届时见“江西教育网”)。其他各类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学历条件:①报考“市控编”农村小学定向教师岗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岗位的,须及以上学历;报考“市控编”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的,须及以上学历。②报考“市控编”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③报考职业高中复合材料与工程、建筑学、新能源、财会专业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上述所涉及的“学历”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专业及岗位资格条件:①报考“市控编”农村小学定向教师岗位和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市控编”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的,须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②报考“市控编”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③报考特殊教育语文、数学专业教师的,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特殊教育康复专业教师的,必须是特殊教育康复专业毕业,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④报考职业高中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师的,必须是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毕业,具备中职或高中以上;报考职业高中建筑学专业教师的,必须是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具备中职或高中以上;报考职业高中新能源专业教师的,必须是热能与动力工程或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毕业,具备中职或高中以上;报考职业高中财会专业教师的,必须是会计学或经济学专业毕业,具备中职或高中以上。

  
上述涉及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含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年龄条件: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和报考“生源地定向教师”岗位的考生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各类考生的报考年龄均不得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4)户籍相关条件:报考“市控编”农村小学定向教师岗位、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和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兴国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是兴国县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是兴国县中学生源,或夫妻一方是兴国县户籍,或夫妻、父母其中一方在兴国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报考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的,必须是报考岗位学校所在地的乡(镇)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属应届毕业生的,须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属本乡(镇)户籍。

  
2.部属、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直接签约录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市控编”教师、“定向预备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上述各类招聘计划,除研究生、部属、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县直高中学科等自主招聘外,均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考编内特殊教育教师、“市控编教师”、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页面;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特岗计划考生报名页面。按规定程序在网上报名,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志愿报考“生源地定向教师”的必须先到现场报名,再在网上报考我县“市控编聘用教师”小学相应学科,否则没有资格纳入相应岗位录取(凡参加现场报名的,须书面申请放弃第一批次“市控编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录取,不参加我县“市控编教师”相应岗位的第一次入闱)。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市控编教师”农村小学相应学科。

  
(2)职业高中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师的报考对应科目为“高中数学”;职业高中建筑学专业教师的报考对应科目为“高中物理”;职业高中新能源专业教师的报考对应科目为“高中物理”;职业高中财会专业教师的报考对应科目为“高中数学”。

  
各报考学科岗位代码见省公告,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

  
2.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生源地定向教师”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2)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二维码有效期至2019年8月);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由乡镇中心小学实地审核、盖章并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的现居住地证明(居住地需明确至乡镇村组别);已婚的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办出具,县卫健委审核盖章)。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 “市控编教师” 小学教师岗位,先将已参加现场报考“生源地定向教师”的人员列出后,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在面试比例内,如拟入闱人员分数低于该学科平均分的60%,则不予纳入入闱比例。

  
除省统招编内招聘和特岗招聘的岗位外,其他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

  
“生源地定向教师”,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先按考生志愿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招聘岗位,再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名单(岗位分男女比例的,分别按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末位名次同分的,一并入闱面试名单。因“生源地定向教师”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报考本县岗位参加省统考小学各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省统考小学各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编内岗位、特岗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除研究生教师招聘计划外,其他教师招聘如有缺额,统一调剂到“市控编教师”招聘计划,具体学科计划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确定。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省统考和特岗教师岗位的第一批未入闱的且符合“市控编教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比例确定入第二批次入闱面试人员。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缴交面试费后(特岗教师免费),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形式与内容如下:

  
1.小学、初中教师(含编内教师、“定向教师”、“特岗教师”,下同)的面试形式为微课试讲(含教师基本功测试),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其中: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或特长展示。

  
2.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为微课试讲和实训答辩,实训答辩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技能知识。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面试为微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我县现行特教教材。

  
4.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的面试为幼儿教师基本功测试(含画、弹、唱、跳)和问题答辩,内容为我县现行幼教教材。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市控编”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2.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3.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市控编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签约等招聘所产生的缺额调剂后增加的“市控编教师”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市控编教师”和“特岗教师”相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和第二批次入闱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生源地定向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学校所在村小组、所在村、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对象、面试折算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3)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对象、面试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单位(学校)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市控编教师”:使用赣州市聘用教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服务满5年后,可在全市范围中小学流动,占用流入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可以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通过推荐、考察、考核等作为学校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副职。

  
五、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生源地定向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其他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19年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定向招聘学校岗位名单》.doc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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