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委党校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5人公告

  

  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于都长征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理论教研队伍,适应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提升于都长征学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的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学历、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9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的。

  4.报考设有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其他

  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在规定的时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9月24日至10月8日,招聘公告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du.gov.cn/)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等官方规定网站。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中共于都县委党校6楼办公室(于都县贡江镇长征西路)。

  3.报名须持资料:

  (1)《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国(境)内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1年10月13日以后)。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前一天(2021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共于都县委党校办公室(县委党校6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委党校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

  1.面试以试讲为主、结构化面试为辅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其中试讲成绩为8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为2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对同一职位在不同考场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平衡。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同分情况,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某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2.公布体检、考察对象。于2021年10月1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2021年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委党校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5人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拟聘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造成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其他

  本次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免收报名费,招聘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五、咨询监督电话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59,

  中共于都县委党校:0797-6237741。

  六、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解释权归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岗位表

  附件2: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2021年江西赣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赣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岗2人(岗位代码A开头),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4人(岗位代表B开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上、行动上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要求是按规定程序进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职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6 月5日为报名第一天)。考生所学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3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6月5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

  
(4)能力素质。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但需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为外语专业,英、日、俄语分别达到专八、N1和专八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笔译、口译能力,能够用外语流利地开展对外联络工作,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通过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将填写的《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有关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奖励等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将邮件上传至邮箱:gzswsfwzx@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咨询电话:0797-8991998、8996189。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信息须完整、真实和有效),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含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管理岗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

  
(6)专业技术岗位须提供外语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管理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含同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③管理岗考试内容为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公文写作等。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考评方式,其中笔译30%+口译60%+结构化面试1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中外文笔译、口语翻译水平以及岗位要求相应素质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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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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