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wss.gov.cn/)查看招聘信息。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6.年龄条件。新进人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有明显文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7.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3)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4)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3.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876-2122739
 
报名地点: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文山市新闻路46号,市水务局大楼三楼311室)。
 
4.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文件后发送至wsxgtj@126.com邮箱,压缩后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红底或蓝底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29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6.报名人数不限。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8月1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详见考试准考证。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面试的,考试时间以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面试范围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3.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成绩于2024年8月8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求职动机、适岗程度和自我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及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照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
 
体检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组成。
 
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期间,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工作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六、聘后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劳动关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和岗位分工,履职尽责,努力工作。
 
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
 
七、其他事宜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员联系咨询。
 
(六)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七)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云南文山市公安局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辅警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文山市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7名,工作岗位为派出所岗25人、交通管理岗2人。具体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1

西华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9男

2

东风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2男

3

古木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5男

4

德厚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2男

5

新街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1男

6

秉烈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2男

7

柳井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2男

8

喜古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1男

9

坝心派出所勤务辅警岗

1男

10

交通警察大队勤务辅警岗

2男

 

三、岗位职级及薪酬待遇

 

辅警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构成,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保险费从辅警工资中扣减。其他保险费用由文山市公安局承担。

 
(一)试用期薪酬及要求
 
岗前培训后,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薪酬为基础工资(含个人承担部分的保险)。
 
(二)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后,按照规定统一配发工作证件、服装、标识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勤、通信和防护装备。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落实有关抚恤待遇。
 
4.各具体用人部门设有食堂,餐费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5kg,听力正常;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及转岗;
 
6.普通岗位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国共产党党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和政法院校类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未经批准离职、曾被文山市公安局解聘的;
 
5.社会公德差的,不注重提升个人品德的,有虐待家庭成员记录的,不承担赡养父母或抚养子女义务的,无责任心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8.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文山市公安局”自行下载《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并据实填写,准备好报名材料,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文山市新平街道大沟绞社区梧桐1号文山市公安局6楼623(辅警招聘报名点)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征信报告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
 
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报考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前已就业的需提供);
 
5.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已填写好的《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并签名捺印。
 
(四)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五)招考流程
 
1.考试顺序
 
考试科目包括笔试、面试、体测,我局将根据考试场地、天气情况等因素,视情况决定笔试、面试、体测顺序及时间。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比总分3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比总分50%。
 
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x10往返跑、纵跳摸高、立定跳远四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进行,占比总分20%。
 
2.体检。综合排名成绩产生后,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完成体检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费用自理。
 
3.政治审查。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励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4.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在“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由文山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
 
5.岗前培训、试用及考核。岗前培训期和试用期结束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考生报考综合成绩排名及政治审查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考生与文山市公安局按法律法规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文山市公安局派出所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在岗位最低服务满一年,方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辞职。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支付岗前培训、制式服装等费用。市公安局将把违规辞职情况通报公务员管理、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展下次招聘前,若文山市公安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我局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笔、面试、体测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7.其他说明及要求。
 
(1)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等环节的,视作放弃。
 
(2)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聘工作推迟的,将在“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说明。
 
本公告由文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刘警官18869250196
 
附件: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文山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云南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为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办法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3〕128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专业技术岗位26名,管理岗位4名)。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7)热爱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8)新招聘人员乡镇工作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或在市级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尚在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试用期的。
 
(4)与所报考选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委托文山安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等程序。按照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核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组织考察、递补、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发布《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核准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合理有序流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门槛和条件限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与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供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李老师14769213675,阳老师13888047610。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纸质照片1张(纸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及JPG格式的电子版本。
 
(2)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审查结果详见《资格审核人数和岗位裁减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情况公布: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人数或裁减选调岗位。资格审核人数和岗位裁减情况于2024年7月22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布。
 
7.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到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选调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的相应知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09:00至11: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申请查疑,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2日17:30分前出现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9:00-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步公布。
 
3.面试方式
 
(1)中共文山市委党校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
 
(1)中共文山市委党校岗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重点,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2)其他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调过程。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综合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岗。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和岗位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员。合并岗位按照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公开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体检、组织考察、选岗或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咨询电话
 
(一)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876—2629229。
 
(二)选调岗位咨询电话:选调岗位计划由公开选调单位编报,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公开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云南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wss.gov.cn/)查看招聘信息。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6.年龄条件。新进人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有明显文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7.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3)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4)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3.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876-2122739
 
报名地点: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文山市新闻路46号,市水务局大楼三楼311室)。
 
4.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文件后发送至wsxgtj@126.com邮箱,压缩后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红底或蓝底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29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6.报名人数不限。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8月1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详见考试准考证。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面试的,考试时间以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面试范围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3.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成绩于2024年8月8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求职动机、适岗程度和自我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及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照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
 
体检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组成。
 
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期间,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工作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六、聘后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劳动关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和岗位分工,履职尽责,努力工作。
 
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
 
七、其他事宜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员联系咨询。
 
(六)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七)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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