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含职业院校)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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