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认定普通话要求是什么?

  教师资格考试完就是教师资格认定了,那河北教师认定普通话要求是什么?很多考生咨询这个问题,来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普通话水平要求: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只需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只需达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注:凡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参加由各级语委办组织,由省语委办批准的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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