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哪些?

  河北省衡水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哪些?做好最后的教师资格证认定,距离拿到证书只有一步之遥了。我们在经历了笔试和面试之后,就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了。认定材料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便认定成功。那么认定材料有哪些呢?

  

  

  河北省衡水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具体如下:

  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认定结束

  后放本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②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读专接本(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 《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⑦ 《身体检查表》;

  ⑧ 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只有户籍不在衡水,人事档案在衡水的申请人需要开具本证明)三者之一。

  其中材料③④⑤⑥⑦⑧要装订在一起,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户口页的原件将退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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