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人民法院招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川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组织等非法组织,未曾被开除公职或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及近亲属中无本院在编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0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员报名表》(见附件),在2019年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scxrmfyzzb@163.com。收到报名表后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由我院部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后经考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1. 聘用期间工资1530元/月,参照本院聘用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 餐补200元/月(用于工作日食堂中餐)。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12901(县法院部)

  
附件: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员报名表.xls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川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助人员和诉讼服务辅助人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组织等非法组织,未曾被开除公职或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及近亲属中无本院在编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男性,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居住地在遂川县城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体重按(身高cm-80)×70﹪公式计算正负不超过2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cxrmfyzzb@163.com。收到报名表后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由我院部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后经考察合格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1. 聘用期间第一年工资2000元/月,第二年起2200元/月。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2. 绩效考核奖金人均200元/月(年底按个人考核结果发放)。

  
3. 餐补200元/月(用于工作日食堂中餐)。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12901(县法院部)

  
附件: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员招聘公告

  

  

2019年遂川县合同制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2001年4月1日至1989年4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8时至5月12日8时。

  
2、报名地点:遂川县消防大队(遂川县新人民医院对面)。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遂川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2019年5月12日,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时。

  
(2)地点:县消防大队。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男)、双杠臂屈伸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20%。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大队。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急维稳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4、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消防员条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员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员相应职级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遂川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遂川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参照现有合同制消防员)标准执行,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伙食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消防员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遂川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队长:13879679003(丁) 指导员:13437968824(裴)

  
附件:

  
1、遂川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员报名表

  
2、遂川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遂川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考试题库(消防基本知识部分)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10人公告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川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助人员6名和诉讼服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组织等非法组织,未曾被开除公职或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及近亲属中无本院在编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男性,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居住地在遂川县城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体重按(身高cm-80)×70﹪公式计算正负不超过2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2019年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scfy_zgk@163.com。收到报名表后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由我院部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后经考察合格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1. 聘用期间第一年工资2000元/月,第二年起2200元/月。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2. 绩效考核奖金人均200元/月(年底按个人考核结果发放)。

  
3. 餐补200元/月(用于工作日食堂中餐)。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12901(县法院部)

  
附件: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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