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猇亭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猇亭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猇人才办文〔2017〕4号)和《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现就宜昌市猇亭区2021年度引进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3.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猇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内人员;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猇亭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对照岗位条件(见附件1),在报名时限内,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和相关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工作经历证明、规培证明或规培合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98704013@qq.com或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在考试前,由区卫健局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结果通过宜昌猇亭门户网发布。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四、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以面试加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区卫健局制定面试方案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适时组织实施,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时间及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此次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猇亭门户网上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统筹实施,区卫健局具体负责,考核考察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而未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并报主管部门和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1.审批。考察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区卫健局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对拟聘人选在宜昌猇亭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报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备案。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与新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区卫健局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最低服务年限8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待遇,并全额退还包括但不限于安家补助、购房贷款贴息等费用。

  

七、相关政策及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符合政策条件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同等条件下,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评聘。享受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提供的事业平台支持。

  

3.奖励补助:按《猇亭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执行。

  

八、防疫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面试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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