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救援队伍,担负着铅山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消防队员。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工作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通信员岗位。工作地点: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小型站、城北小型消防站,石塘镇、葛仙山镇、汪二镇等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招聘要求及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通信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车驾驶员要求取得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三)年龄一般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驾驶员放宽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四)身体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五)政治审核合格;

  

(六)经消防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备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条件的, 可直接聘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3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工作:

  

(一)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五)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铅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铅山人社”微信公众号、铅山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4月06日。

  

2、报名地点: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胡18770362797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文章底部下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铅山县二中操场、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卷身上。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体能考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2,则面试人数按1:2入围。

  

(注: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1、体检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需服从大队统一安。

江西上饶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铅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不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警调度员2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战斗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年龄条件: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驾驶员岗位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20年6月1;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5);

  

  5、岗位条件:因工作需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各岗位人员均为男性。接警调度岗位,要求会使用电脑,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系统软件,听得懂铅山方言者优先考虑;应聘驾驶员岗位,需有两年驾龄以上经验。持驾驶证B照以上者优先考虑;战斗员岗位要求身体素质较好,退伍军人优先。满分100分,面试加试得分按照40%计入总分;

  

  6、户籍条件:不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以上的;

  

  4、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将电子版《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工作人员邮箱:365348030@qq.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0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纸质版《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前往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河口镇政府正对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联系人:罗海亮18379964645

  

  (二)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项目:分体能考核、面试,满分100分,体能考核占比60%、面试加试占比40%。

  

  (1)体能考核:考核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5×10米折返等项目。体能考核项目单项均为百分制,考生得分按单项20%计入总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面试:接警调度员岗位,主要考核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基本办公软件操作;驾驶员面试采取实地操作为主;战斗员岗位主要考核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加试得分按照40%计入总分;

  

  (3)成绩评定:总分60分以上(含本数)为达标。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后,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以及《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体检

  

  以考核成绩为参考标准,按1:1.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五)政审

  

  大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对入围者相关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依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公示,并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逐年签订;

  

  2、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受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表现不好,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即刻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基本业务;

  

  (2)按要求开展岗位学习训练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应急管理部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所有招聘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度,日常休息采取排班、轮班制。

  

  (4)集中食宿,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除五险一金)不低于3500元/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缴纳保险金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缴纳。

  

  3、因工作成绩突出,结合专项工作或年度工作,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咨询

  

  对招聘岗位、相关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与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罗海亮18379964645。

  

  附件: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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