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18日讯: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拟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详见附件1《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2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31日(含)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一律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3.学历(位)条件。职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职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学位方可报考。

  4、有关要求

  (1)因岗位急需人员上岗,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2)江西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要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4)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4月1日上午9:00至4月2日下午17:00。报名地址:上海东方医院吉安医院行政楼218人事科(吉州区吉安南大道80号)。报名时需带齐岗位所需资料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需缴纳报名费。符合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职位计划。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管理岗位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四)笔试、面试和资格审查等考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二)合成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四)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报考咨询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

  政策咨询电话: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点击下载>>>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9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7日讯: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含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卫生专业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备注

  

  内分泌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内科学100201、1051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医学影像科诊断医师

  

  岗位1

  

  1人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100207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本科学历需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岗位2

  

  1人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病理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临床病理学105128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病理学与病理生理100104、临床病理学105128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普外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外科学

  105109、100210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外科学100210、105109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消化内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研究生:内科学

  (消化内科专业)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内科学100201、1051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呼吸内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内科学100201、1051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021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内科学100201、1051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神经内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内科学100201、1051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1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本次招聘的12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询电话:李老师、陈老师0796-899950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四、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七、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附件: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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