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黎川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县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结合我县县直单位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岗位

  
县直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5名,选调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黎川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或全市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县纪委监委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县委办岗位:年龄应在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公群团)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报考县纪委监委岗位的需符合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6.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县选调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黎川县人民政府网(www.jxlcx.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黎川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黎川县行政大楼县委组织部干部室(618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现所在单位和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⑤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报考限制“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职位的,应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选调计划调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4。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比例的,可以调剂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如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全场平均分以上且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与入围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除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全场平均分以上且不低于70分可按1:1进行考察外,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选调岗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由选调单位提出,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某一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的选调。

  
(七)公示

  
集体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选调机关(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县委组织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委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94-7566857,15979589116

  
3.监督举报电话:0794-7566787,0794-12380

  
附:1-2

  
1.《2020年黎川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0年黎川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黎川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综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3.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政法委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考人数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9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乡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委政法委确定为拟临聘人选。拟临聘人选名单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年工资性收入4万元(含“社保、意外险”等)。

  
本《公告》由东乡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9431843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江西抚州市公务员考试面试递补公告

  

2020年抚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递补公告

  
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中,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面试人员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抚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名单(113人)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25人公告

  报名入口(5月6日-5月12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抚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其中市直计划数168名、县区计划数65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抚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 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 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 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 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 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具体笔试试卷内容详见《职位表》。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 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 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 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 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 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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