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774人公告

  报名入口(2020年7月6日至7月12

  


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661个岗位,招聘人员774名。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2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含)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含)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1日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0年7月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吉安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一般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播音、主持、讲解员和实操老师等特殊岗位,按照计划招聘数1:7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8月5日左右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7月)。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特殊岗位面试。特殊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派人监督,其面试工作应在一般岗位统一面试之前完成。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50%+面试成绩X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30%+面试成绩X7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1: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pdf

  
附件3: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说明.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2020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40-46周岁女性,学历中专以上。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有从事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7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郭先生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20年江西吉安市妇联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妇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社会管理岗3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中文、新闻类;

  
(三)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55周岁以下失业人员,吉安市区(含吉州区、青原区)户籍或常住吉安市区;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高校毕业证。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前(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吉安市城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905室。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王安、刘璐

  
咨询电话:0796—8249512

  
本公告由吉安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市妇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20年江西吉安市政府_管委会遴选公告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岗位:吉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人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服从组织分配,社会关系清楚,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4.具备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政府网(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下载《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协调科(市行政中心C座1205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如下材料:

  
(1)《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5以上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遴选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遴选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加试

  
1.入闱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工作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2.加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取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材料的方式进行。

  
3.加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4.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岗位及待遇。遴选人员日常工作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参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等人员福利待遇。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233561、8286112,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5532。

  
附件:2020年遴选报名表.docx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0年1月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