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截止2022年4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

  在我市服务在岗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符合临沧市生源地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原为临沧市户籍且在临沧市内就读初中(高中)毕业并参加中考(全国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全国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即为临沧市生源。

  户籍和生源地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或不符合临沧市生源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共安排25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2名、凤庆县5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4名、耿马自治县3名、沧源自治县6名、双江自治县2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服务期为三年的)、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四)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市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人数,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实际,全市共安排18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1名、凤庆县3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3名、耿马自治县2名、沧源自治县4名,双江自治县2名。凤庆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各安排1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沧源自治县安排2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未就业退役军人

  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退军发〔2019〕50号)有关要求,各县(区)根据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数的8%设置岗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及未就业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二)截至2022年4月1日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2022年4月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2022年4月1日前,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被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八)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

  (九)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要求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截止2022年4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

  在我市服务在岗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符合临沧市生源地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原为临沧市户籍且在临沧市内就读初中(高中)毕业并参加中考(全国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全国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即为临沧市生源。

  户籍和生源地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或不符合临沧市生源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共安排25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2名、凤庆县5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4名、耿马自治县3名、沧源自治县6名、双江自治县2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服务期为三年的)、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四)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市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人数,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实际,全市共安排18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1名、凤庆县3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3名、耿马自治县2名、沧源自治县4名,双江自治县2名。凤庆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各安排1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沧源自治县安排2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未就业退役军人

  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退军发〔2019〕50号)有关要求,各县(区)根据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数的8%设置岗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及未就业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二)截至2022年4月1日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2022年4月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2022年4月1日前,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被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八)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

  (九)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有什么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截止2022年4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

  在我市服务在岗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符合临沧市生源地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原为临沧市户籍且在临沧市内就读初中(高中)毕业并参加中考(全国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全国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即为临沧市生源。

  户籍和生源地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或不符合临沧市生源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共安排25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2名、凤庆县5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4名、耿马自治县3名、沧源自治县6名、双江自治县2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服务期为三年的)、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四)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市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人数,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实际,全市共安排18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其中:临翔区1名、云县1名、凤庆县3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3名、耿马自治县2名、沧源自治县4名,双江自治县2名。凤庆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各安排1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沧源自治县安排2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未就业退役军人

  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退军发〔2019〕50号)有关要求,各县(区)根据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数的8%设置岗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及未就业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022云南省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二)截至2022年4月1日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2022年4月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2022年4月1日前,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被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八)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

  (九)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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