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要求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 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30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各县(区)的,视为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普洱市户籍地岗位或所在服务县(区)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可根据报名岗位情况选择填写普洱市户籍地或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2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2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定向招聘

  普洱市2022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 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7年(限服务期为三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人员。

  2.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① 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②经普洱市各县(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③批准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3.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的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岗位所在县(区)的退役士兵。

  4.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对象:经驻普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未就业指2022年4月1日之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 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30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各县(区)的,视为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普洱市户籍地岗位或所在服务县(区)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可根据报名岗位情况选择填写普洱市户籍地或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2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2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定向招聘

  普洱市2022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 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7年(限服务期为三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人员。

  2.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① 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②经普洱市各县(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③批准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3.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的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岗位所在县(区)的退役士兵。

  4.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对象:经驻普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未就业指2022年4月1日之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有什么条件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2022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 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30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各县(区)的,视为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普洱市户籍地岗位或所在服务县(区)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可根据报名岗位情况选择填写普洱市户籍地或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2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2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定向招聘

  普洱市2022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 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7年(限服务期为三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人员。

  2.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① 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②经普洱市各县(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③批准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3.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的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岗位所在县(区)的退役士兵。

  4.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对象:经驻普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未就业指2022年4月1日之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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