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字〔2020〕26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为确保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三、引才名额及方式

  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中共黎川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限中共党员。(其中: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中在抚州市范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3年之内的)或在黎川县任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含已退线但尚未退休干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学硕和专硕);(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1月2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794-7566019。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17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下载《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否则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医生岗位面试需考察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占面试成绩40%)与操作水平(占面试成绩6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面试得分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依据测试方式拟定在15至45分钟之内(具体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科级实职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岗位类别和专业条件均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对经递补和调剂仍空缺的岗位,在本年度内可按公开招聘流程,实行循环招聘,直至招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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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3)。各岗位的职位代码请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6月30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4)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4)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关于执业资格证的说明:受疫情影响,参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将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成功缴费页面截图作为预审材料,同时须在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成绩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视同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8.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9.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6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考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标准执行。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如岗位只招聘1人,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对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可能与其他考试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笔试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具体见各岗位表,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和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附件2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附件3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5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抚州市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6

  

附件1: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局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金溪县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拟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2年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华任组长,副县长王茂柱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为金溪县局下属的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工作岗位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功”等组织记录;

  3.年龄要求:男,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4.退伍军人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资料:《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办负责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1.考试程序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计分。测试内容为:

  (1)跑步(60分):其中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及格线为6′00(360秒);

  (2)俯卧撑(40分):限男性,及格线1分钟20个;

  (3)仰卧起坐(40分):限女性,及格线1分钟12个。

  2.确定体检对象。

  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费用。

  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政审。由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方案由县局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试用期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办在参加了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聘。

  六、其他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严格、安全、有序。

  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99689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15216266503

  

2022年3月2日

  附件: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名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抚州市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至2004年6月30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含高新开发区及东临新区原临川三个乡镇、一个垦殖场),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前。②户籍不在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临川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之一)。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④原户籍在临川区,但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毕业后未迁回的。⑤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辖区内工作的(提供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交社保、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单位出具有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届统招毕业生如报名期间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但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籍结果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学历毕业证书,也需学信网可查询结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3届及以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临川区门户网《中国临川》和《临川发布》、江西人才服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当日22: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后,通过“考试报名--考试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专题,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2022年7月23日9: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⑥优惠加分:正式党员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于笔试成绩项。

  后续安排请关注临川区门户网、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相应公告。

  2.面试

  ①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②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原始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最终笔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关街道、镇,录用人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参加社区选举,当选后方可上岗。录用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贰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并且叁年内不准参加“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30名考生将纳入临川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前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支持:0791-86128037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7825012、8420491

  监督电话:0794-8441710

  

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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