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需要费用吗?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需要费用吗?最近很多考生朋友都会问到这个问题,河北教师资格认定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资讯,以下是内容详情: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收费标准,一般资格认定会指定体检医院,收费100-300元不等,具体以体检医院为准,具体的费用会根据当地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括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需要费用吗?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单有效期是多久?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是少不了体检这一环节的,那么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单有效期是多久?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来解答各位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以下是内容详情: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单有效期

  

当地市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认定公告中会说明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提前做体检但是不符合公告的,时间和医院要求也是不能用的,所以大家在体检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当地市县的认定公告哦~

  

各地的体检报考的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到半年不等,部分地区会规定必须持多少日前的体检报考去现场确认。

  

许多省份规定这个环节的体检报告只在当次有效,使用过后体检结果就不能再使用。下一次如果还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再体检一次。

  

就算你的体检报告有效期特别长,能等到下次认定,也要先咨询下当地教育局:体检报告是否认定一次就作废,更要看好自己的体检时间究竟在不在认定公告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单有效期是多久?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不过可以复检吗?

  河北教师资格证考试作为现今最热门的资格证考试,每年的报考人数可谓是在日益增长中,对于各位考生来说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在今后的工作及生活中都有很多的助力。那么河北教师资格证体检不过可以复检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不过可以复检吗?

  体检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但有复检的机会。

  体检结果一般第二天才出来,需要复诊的话医院一般会电话通知;今年广州的现场认定改为手机端审核,体检结果需要自行在手机端上查看,不合格的要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要各自看自己的认定地区公告(附件),不能提前体检;在哪个区/县认定的只能去区/县对应的医院,不能去其他区/县体检;不按要求体检的一律无效作废,费钱又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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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要求是什么?

  今天河北教师资格网就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体检环节为大家详细讲解。以下内容综合整理,详细要求仅供参考,详情要求仍需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为准。

  1、什么时候体检?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在哪些医院体检?

  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具体医院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一般都是当地的三甲医院。

  3、体检费用是多少?

  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哪里领取?

  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并贴上个人照片。

  5、体检合格标准是什么?

  各省均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此各地标准并不一致。各省在指定标准时,主要参照以下三个文件:

  1.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 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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