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

  

  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综合见习岗1名。

  二、岗位要求

  (一)2020年未就业毕业生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医学类专业优先。

  (三)政治敏感性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五)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见习人员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赣经开人社字〔2020〕8号)相关规定执行,为见习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见习期限

  一年(期间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时间、方法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于2022年4月20日前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205办公室报名应聘。

  咨询电话:0797-8162581(欢迎先电话咨询)

  地址:赣州经开区华坚路7号财税大楼旁(新雅路)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30日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招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3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案例分析(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18079759513,0797-8681680。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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