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景德镇学院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景德镇学院2021年度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景德镇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景德镇学院2021年度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硕士研究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选聘对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还包括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离校时个人户籍或档案或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底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1、年龄条件。一般选聘岗位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专业分类要求。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公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进行。

  4、其他资格条件。选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资格证截止的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6日17∶00。

  3、报名网站: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或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jdz.gov.cn/)相关栏目进入网报专题页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选聘比例: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将减少选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选聘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并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和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5、高素质人才网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二个阶段。

  ①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进入景德镇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招考专题页面,查看有关考试文件、选聘岗位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以内)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景德镇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岗位并提交。考生请务必记下登录帐号及密码,填写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报名完成后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速与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联系。注册成功的考生提交信息前请认真确认,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专业科目加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被取消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②网上缴费。缴费标准:50元/人。考生提交信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登录帐号及密码进入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的截止时间为8月7日16∶00时)。

  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生活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考试费人员需于8月6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沿河西路57号金鱼山路口)审核确认:①享受城镇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景德镇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单位未能按时上报资格审查结果的,可视为放弃该年度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还包括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合格(景德镇学院负责)。

  2、审查材料清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加盖公章)、报名表、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专业科目加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专业科目加试

  高素质人才无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专业科目加试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各岗位的选聘比例达到1∶1即可。如教师岗和教辅岗1的选聘比例大于或等于1∶8时,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3确定入闱专业科目加试人员(此次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教辅岗2及管理岗选聘比例大于或等于1∶8时,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按专业笔试成绩1∶3确定入闱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入闱专业科目加试;加试的专业科目的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选聘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该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必须70分

  1.教辅岗2和管理岗:采用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此类岗位如选聘比例大于或等于1∶8,需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此成绩计入专业科目加试成绩,专业科目加试不再进行公共科目考试。

  2.教师岗中采用试讲及专业面试的岗位,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面试占总成绩的4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

  3.教师岗中采用试讲和专业实践考试的岗位和教辅岗1,总分为100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实践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专业科目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及专业科目加试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聘。

  三、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景德镇学院纪委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798-8520118 15879489688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

  景德镇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8-8522411

  景德镇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8-8382340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8-8516563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景德镇学院招聘岗位(硕士研究生).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江西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

  幼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已取得书或幼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4.无侵犯、、体罚儿童等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12月31日);

  2.学历条件。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专科且所学专业为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说课、才艺展示)、体检、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3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4.招聘的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所需资料相符。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侵犯、、体罚儿童等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含: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表演(讲故事、简笔画、唱歌、弹琴、舞蹈)进行,各占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及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21年12月2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总成绩的确定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高低录取。

  2、面试分数最终核算按照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如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期间,每年度都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其中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详见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书》。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798-8665519

  

附件1: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保育老师报名表

  

姓 名性 别籍 贯照片
出生年月职称
面貌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特 长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谓姓 名工 作 单 位职务面貌



个人奖励

注:本表用A4纸打印。

  

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书

  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由中高风险地区入景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三、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四、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七、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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