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的《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 [2020]2号)文件精神,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党建宣传员。为抓好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采取县级招聘、组宣指导、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浮梁县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全县行政村(社区)共计划招聘165名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

  4.户籍条件。浮梁县户籍(不包括昌南新区代替管辖的地区,但包括《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南新区代管洪源镇所涉管辖范围调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49号)拟划入浮梁管辖的地区)。

  5.其他条件。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携带退伍军人证,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及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登录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政办公室(分乡镇招聘岗位报考,到相应的乡镇报考相应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各乡镇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5,若不足则减少相应的招聘岗位。考试为笔试环节,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检和党建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退伍军人成绩加3分(不累加)。

  (四)体检

  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浮梁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与各乡镇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三个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年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到村“两委”任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400元/月, 聘用单位统一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六、咨询方式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262197,勒功乡:2735338,西湖乡:2736406,江村乡:2737806

  经公桥镇:2731178,兴田乡:2786178,峙滩镇:2781138,蛟潭镇:2671178

  黄坛乡:2642868,三龙镇:2721106,浮梁镇:2626331,寿安镇:2751178

  湘湖镇:2661218,王港乡:15717987007,臧湾乡:2766511,鹅湖镇:2761178

  瑶里镇:2601196

  (二)未尽事宜由浮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

  

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附件1: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表

  附件2: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岗位表

  

  

浮梁县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的《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 [2020]2号)文件精神,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党建宣传员。为抓好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采取县级招聘、组宣指导、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行政村(社区)共计划招聘165名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

  4.户籍条件。浮梁县户籍(不包括昌南新区代替管辖的地区,但包括《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南新区代管洪源镇所涉管辖范围调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49号)拟划入浮梁管辖的地区)。

  5.其他条件。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携带退伍军人证,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及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登录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政办公室(分乡镇招聘岗位报考,到相应的乡镇报考相应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各乡镇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5,若不足则减少相应的招聘岗位。考试为笔试环节,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检和党建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中员(含预备党员)或退伍军人成绩加3分(不累加)。

  (四)体检

  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参加过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浮梁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与各乡镇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三个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年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到村“两委”任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400元/月, 聘用单位统一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六、咨询方式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262197,勒功乡:2735338,西湖乡:2736406,江村乡:2737806

  经公桥镇:2731178,兴田乡:2786178,峙滩镇:2781138,蛟潭镇:2671178

  黄坛乡:2642868,三龙镇:2721106,浮梁镇:2626331,寿安镇:2751178

  湘湖镇:2661218,王港乡:15717987007,臧湾乡:2766511,鹅湖镇:2761178

  瑶里镇:2601196

  (二)未尽事宜由浮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

  

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附件1: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表

  附件2:浮梁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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