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3名聘用人员公告

  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支机构,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环境监测二级站,主要承担开展宜春市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大气、废气、土壤、固体废物、生物、噪声等类别环境监测工作。为适应我中心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指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83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或职称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环境监测2年以上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投递邮箱:ycjcxsm@163.com

  线下报名地点: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秘科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环保大楼二楼

  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831

  联系人:袁先生、肖女士

2021年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三)报名材料要求:报名分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分数50%;

  (二)面试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后经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同意后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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