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见习生招聘公告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见习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见习生招聘公告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见习生2名,岗位为市场监督管理见习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无)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见习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2021年11月2日前到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楼407报名应聘。

  咨询电话:0797-8380561陈女士刘女士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2号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0月28日

  

  

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负责消费维权及价格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此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了《C1机动车驾驶证》,有一定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19941739@qq.com。

  (1)填写《报名表》(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下载),表上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6月12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100分)

  笔试科目一门,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21年6月中旬 (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参加笔试要佩戴口袋,携带身份证,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因个人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5∶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比例,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五)体检及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是否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八)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9〕212号)文件规定发放。

  3.正式聘用后,在三年聘期内离职的,扣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

  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附件:报名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2021年6月9日

  

  

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负责消费维权及价格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此岗位经常要加班、下乡,工作强度较大,比较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一定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19941739@qq.com。

  (1)填写《报名表》(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下载),表上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2年11月30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100分)

  笔试科目一门,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22年12月8日,笔试地点:局四楼会议室。考生参加笔试要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因个人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5∶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比例,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五)体检及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是否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八)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规定发放。

  3.正式聘用后,在三年聘期内离职的,扣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

  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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