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7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1人,聘用人员235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岗位数

  

  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1

  

  临床

  护理

  

  4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证,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

  

  收费处

  

  2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以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

  

  药剂科

  

  1

  

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药学或药物制剂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技术资格证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0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21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40名教师方案

  

2021年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逐步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决定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计划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40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 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或专业并取得幼儿园。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三、招聘程序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手指公司)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联系方式:夏超华17379436100,0794-3205155。

  3.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金手指公司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南丰县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书、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二)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两天考生到金手指公司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及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奏占40%、讲故事占30%、简笔画占3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1)钢琴弹奏:自选曲目进行弹奏,弹奏时间3分钟以内,钢琴由考点准备;

  (2)讲故事:自选故事内容,讲述时间3分钟以内;

  (3)简笔画:现场给出主题,10分钟内在4K素描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

  3.考官聘请。在外地聘请考官,每组5人。

  4.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分组。根据入闱面试人员人数进行分组。参照全省招聘教师面试办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交叉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成绩(百分制、保留二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布成绩。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8.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由金手指公司进行管理。由金手指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4个月。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选岗

  由县教体局根据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在设定的岗位内选择。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280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基本工资5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由金手指公司负责发放。(2)绩效工资。人均每年7200元,由聘用幼儿园进行绩效考核发放。(3)一学期结束,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下一学期不继续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4)不享受单位综治、文明单位、节能减排、政府奖励性补贴、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含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按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办理,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由金手指公司负责代缴。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4.培训考核。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幼儿园负责对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金手指公司,同时交县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五、本方案由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318103

  附件:南丰县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7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站: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考试管理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手机号(务必准确畅通)等重要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将在发布公告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考生应于测试准考证开放打印之日前一天登录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未进行健康申报及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6.网上打印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汇奇才招聘服务网(http://www.huiqicai.com)打印测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测试

  测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分批组织,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每个岗位的测评方式见《岗位表》,说课题目在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7)中由评委当天临时出题抽取,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测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委托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实施。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算),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实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要在同一批次且测试方式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调剂一次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94-8222370;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13707046336;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综合办公室

  0794-86200101360104797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725006995(刘工程师)

  3、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4: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7: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说课参考书籍.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pdf

  附件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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