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28号)和《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余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六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才字〔2020〕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新余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三)报名时应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

  (四)年龄截止计算时间:35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85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形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人应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四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0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形式:采取评委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提问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和人文涵养等内容。

  3、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2021年1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面试考生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4)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分专业进行综合评议,打出面试分值,

  (4)签字。根据评委评分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后,考生在本人的《报分单》上签字确认。

  四、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如果因未位入闱拟聘用考察对象面试分数相同,造成超过招聘计划数时,则需进行加试1道专业面试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考察对象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用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一)面试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面试成绩、入闱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三)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考生应服从招聘防疫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规定。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736068 6420508

  附件1: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防疫指南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28号)和《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余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六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才字〔2020〕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新余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三)报名时应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

  (四)年龄截止计算时间:35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85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形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人应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四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规培证、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0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形式:采取评委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提问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和人文涵养等内容。

  3、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2021年1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面试考生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4)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分专业进行综合评议,打出面试分值,

  (4)签字。根据评委评分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后,考生在本人的《报分单》上签字确认。

  四、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如果因未位入闱拟聘用考察对象面试分数相同,造成超过招聘计划数时,则需进行加试1道专业面试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考察对象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用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

  (一)面试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面试成绩、入闱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三)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考生应服从招聘防疫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规定。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736068 6420508

  附件1: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2021年新余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防疫指南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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