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共招聘协管员8人。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身高1.65米,女身高1.58米。

  

5.具有分宜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为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

  

3.曾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

  

地点: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3楼行政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四张;资格审查贯串考试始终。

  

(四)领取准考证

  

2021年3月 26 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

  

(一)笔试

  考试内容及时间为:笔试内容《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党建基础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0:30;面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

  

1.笔试地点:分宜二中。

  

2.笔试成绩:考试当天下午在分宜二中大门口公布。

  

(二)面试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分宜二中。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察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一签。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90—7139536 联系人:刘建宇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共招聘协管员8人。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身高1.65米,女身高1.58米。

  

5.具有分宜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为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

  

3.曾组织、参加非法组织,、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

  

地点: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3楼行政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四张;资格审查贯串考试始终。

  

(四)领取准考证

  

2021年3月 26 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

  

(一)笔试

  考试内容及时间为:笔试内容《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党建基础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0:30;面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

  

1.笔试地点:分宜二中。

  

2.笔试成绩:考试当天下午在分宜二中大门口公布。

  

(二)面试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分宜二中。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察将把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对象的表现和倾向,对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一签。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90—7139536 联系人:刘建宇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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