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医院紧缺专业(全科医学、介入医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能力素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良好的品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职位名称

  

  招聘

  人数

  

  资 格 条 件

  

  专 业

  

  学历(学位)

  

  年龄(周岁)

  

  其它条件

  

  全科医学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科或内科医师规培结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介入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医师规培结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新余市人民医院紧缺专业(全科医学、介入医生)招聘公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医院行政后勤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需提供本人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五)考试、面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以专业技能知识考核为主。

  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10:00-11:30。笔试地点:学术厅(会议中心旁);

  面试时间:4月15日下午3:00。面试地点: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六)评分办法: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最后得分,根据考生最后得分(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聘用与管理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结束后经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规定。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651031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新余市人民医院紧缺专业(全科医学、介入医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意识、能力素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良好的品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职位名称

  

  招聘

  人数

  

  资 格 条 件

  

  专 业

  

  学历(学位)

  

  年龄(周岁)

  

  条件

  

  全科医学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科或内科医师规培结束、具备执业

  

  介入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医师规培结束、具备执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医院行政后勤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需提供本人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五)考试、面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以专业技能知识考核为主。

  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10:00-11:30。笔试地点:学术厅(会议中心旁);

  面试时间:4月15日下午3:00。面试地点: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六)评分办法: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最后得分,根据考生最后得分(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聘用与管理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结束后经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规定。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651031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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