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见习生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见习生2名,岗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五)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见习人员购买补充工伤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楼407报名应聘(有意向者可先将简历发邮箱:)。

  咨询电话  陈女士 刘女士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2号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人公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一定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2月1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407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2号);联系电线.报名需携带材料:①报考人员填写《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手写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④相关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5:1;低于5:1时,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100分)

  笔试科目一门,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5∶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比例,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四)体检及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是否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规定发放。

  3.正式聘用后,在三年聘期内离职的,扣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

  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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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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